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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在开展的农业普查工作意义深远而重大,乡镇一级作为普查工作的组织者和具体实践者,对于普查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至为关键。根据我镇目前工作中的实际情况,我们认为,做好镇级普查工作,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层面的问题。
一、组织层面:
1、抓领导到位。领导重视是搞好农业普查工作的前提和保证。要把镇党政主要领导纳入普查领导班子,使其真正认识到农业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、面广量大的现实及自身要担负的责任,将普查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。
2、抓组织到位。在普查工作中,要充分发挥农业普查领导班子的作用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、对普查工作的要求,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,定期讨论研究普查中重大问题,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,明确政府应当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,转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。
3、抓职责到位,构造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。对各相关部门及村民委员会明确规定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,负责人为本部门、本单位农业普查第一责任人,哪个地方哪个环节出了问题、拖了后腿,要追究其领导责任。党委、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总体协调和工作管理,分管领导主抓、掌握普查全过程,切实做到“领导重视、部门配合、上下协作、齐抓共管”。
二、思想层面:
深入宣传,全员发动。宣传是整个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实践证明,普查宣传到位,力度大,群众配合就好;宣传工作薄弱,群众对普查的认知度低,配合程度就低。在宣传对象上,一是向党政领导宣传,促使领导重视普查工作,落实普查人员、办公地点、工作经费等;二是向部门单位宣传,使其积极投入或主动配合普查工作;三是向普查对象宣传,打消申报顾虑。在宣传进度上,根据不同情况,可分别在普查初期、普查中期、登记前夕进行不同形式的宣传,通过不断推进宣传深度,使宣传工作的触角深入到每个普查小区、每家农户和单位,达到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,为整个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三、保障层面:
督查督办,全程跟进。根据普查工作流程,按各阶段工作要求,实行“一步一布置,一步一检查,步步抓落实”的运作方式,使工作紧张有序,环环紧扣,提高工作效能和效率。
一是机构保障。在成立普查机构时,要本着能胜任、能工作的原则,由政府牵头,选调农业、林业、畜牧、农机、水利、国土、教育、民政、宣传等部门的业务骨干,落实好普查办公室人员及办公条件。同时镇普查机构要有细化的工作目标考核,并且责任落实到人。
二是经费保障。建议上级政府在下发做好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时,要避免过于原则和笼统的描述,力求制约力和可操作性,要根据普查实际需要,对乡镇规定一个经费安排最低标准,按照普查时序进度,纳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。
三是质量保障。作为普查第一线的镇级普查机构,首先要紧紧抓住村级普查班子,按照工作要求,严格依法普查,在源头上确保普查质量;其次,要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,组织精干业务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制,加强督促检查,对普查中的难点问题现场指导,对普查工作开展不平衡的村由镇领导直接调度,在组织方式、技术措施上确保普查质量;第三,要建立普查质量责任制,镇拿出一定的经费作为奖励基金,制订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。对普查质量达标的,给予必要的报酬和奖励,对敷衍应付、不符要求的,除责成返工外,扣除相应报酬,同时追究包片人员责任。
四、技术层面:
方案制度,全面落实。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普查工作是一项需要精心设计和严密组织的系统工程,只有准备充分、基础扎实,才能顺利完成各项任务。一要精心设计普查计划。镇级普查机构要在认真学习国家方案,吃透方案精神的同时,结合本地实际对方案进行再设计,制定出针对性强、操作简便的普查计划。二要精心选调普查人员。在选调普查员时,建议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,改变以往划分普查小区的做法,以村民小组或传统的生产队为普查小区,尽量利用村民小组组长对本组情况熟悉、底子清楚的优势,将其选调为普查员。如果考虑到部分村民小组组长年龄、素质等与普查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,可以在本组选调符合条件的人员为普查员,但普查员要在组长的协助下开展普查。根据以往经验,普查指导员一般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村会计站长担任,但也可以根据镇工作的特点,选调包村驻点的镇干部参与普查工作,既当普查员,又当联络员,建立一条上传下达的通畅渠道。三要科学有效组织培训。从历次普查来看,普查员、普查指导员的业务培训主要由县级完成。但县级培训一般面向全县范围,存在培训内容理论性偏强、缺乏针对性、培训方式不够灵活、缺乏互动性等缺陷,而且培训规模偏大,对培训效果造成一定的影响。因此镇级普查机构要在县级培训的基础上,组织实施好本镇的业务培训,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方案制度的前提下,结合本镇实际,增强实用性和针对性,务求实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