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凡多目标抽样抽中调查户必须按要求如实记帐。
2、调查户要指定专人记帐,随时登记每天的收支(包括现金收支和实物收支)。
3、记帐户要同时记好现金、实物两本帐。
4、字迹要端正、清楚,不要随意涂改,记帐用钢笔或圆珠笔,不要用铅笔和红笔,帐页封面要填写清楚。
5、调查员每月规定时间将帐本收齐审核编码后,分别按时报送县、镇统计部门。
6、调查员要遵守保密制度,不得泄露调查户的经济情况,调查户要妥善保存帐本,不得丢失、污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