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组织领导和协调本镇区域内的统计工作,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调查任务。按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要求,搜集、整理、公布管理统计资料。
2、建立健全统计档案,定期将当年的统计资料装订归档。
3、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镇范围内的农村住户、农产量、工业、劳动工资、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等各项社会经济调查,督促辅助调查员、记帐户管好帐、记好帐,并经常到基层检查指导。
4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,针对农村经济运行中的热点、难点及领导关心的问题开展统计调查,进行专题分析,及时为党政领导提供有数据有分析的统计报告;通过网站发布统计数据,发挥统计的社会化服务功能。
5、认真学习、宣传、贯彻《统计法》及其实施细则,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、统计标准,依法统计。
6、对本乡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,实行统计监督。 |